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师〔2014〕14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中职教师培训中心,各培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2013〕12号)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颁发《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2〕35号)要求,现就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省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规模
2014年度,省级国内培训分为专业带头人高级研修、骨干教师提高培训、技能竞赛专项培训、管理者提高培训、专项提高培训五类,共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3825名。具体项目类别为:
项目类别A: 专业带头人高级研修培训,培训时间10天,培训规模为360人。
项目类别B: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培训时间7-12天,培训规模共为1095人。
项目类别C:技能竞赛专项培训,培训时间7-9天,培训规模为920人。
项目类别D:德育教师及管理者提高培训,培训时间5-10天,培训规模为1150人;
项目类别E:专项提高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规模为300人。具体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教师及市县相关专业职教教研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培训项目中培训对象的具体要求;凡已报名参加今年国家级培训项目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省级培训。
三、培训经费
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50元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包括培训费、食宿补助等,培训基地不得收取学员其他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各培训基地要坚持专款专用、勤俭办培训,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任何参观考察内容。各培训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1.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研究和管理,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及时掌握培训动态,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和管理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质量监督和评估,加强培训工作交流宣传,不断提升培训工作质量,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管理办法》(苏中职培〔2013〕20号),主动加强与中等职业学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根据省中职教师培训中心对项目基地申报方案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培训实施计划。项目培训实施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专家、培训课程安排及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方面具体内容。完善修订后的培训实施计划须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各培训基地于4月15日前上传培训方案修改后的电子稿至新培训管理平台和省中职师培中心电子邮箱)。特别是要做好对参训学员的过程性管理与考核,通过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作业质量、出勤率等情况记录,给予综合性评价,结合学员自我总结和自我评价,按照比例评出考核等第(考核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0%左右;缺勤1天以上、未按规定完成作业者为不合格,不予结业)。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每位学员培训情况与考核成绩录入省职教综合管理系统,及时给培训合格学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培训工作过程管理资料、优秀学员推荐材料、培训项目总结材料及培训项目简报(文字和图片材料)等文本和电子稿,及时上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3.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各市要及时传达布置省级培训各项要求,分解下达培训计划,督促学校认真选派学员。各职业学校要根据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培训,正确处理教师培训与教学的关系,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学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对教师培训返校后的实际成效(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及技能水平等)如实记载,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聘及遴选教学能手、专业带头人乃至教学名师后备人才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市教育局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市级培训;学校同时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重点做好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各市教育局根据要求,及时指导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对照本次省培项目计划数和培训对象要求,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认真做好本区域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教师培训报名和组织工作。
2.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并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本校教师集中报名和日常培训信息传达,具体网址为江苏省教师教育网教师培训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jste.net.cn/train/index.jsp)。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报名办法与2013年相同。各市教育局分管部门和省中职教师培训中心将根据各校报名情况进行分级审核确认。
3. 各培训项目基地所承担项目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中、下旬至8月上、中旬,且须于6月5日前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zcc.hnedu.cn)”公布开班通知,并根据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审核确认的培训人员名单,通知参训教师准时参训。
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胡继梅、方健华,电话:025-83758184/13770639849,电子邮箱:jszzspzx@163.com ;省中职培训基地工作用群号:96724783;“中职教师”群号:103584523;地点: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大楼13楼1305室),邮编:210013。
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