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视导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苏中职培〔2014〕14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中职教师省级
培训视导工作的通知
各培训基地: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管理办法》(苏中职培2013[15])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14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和质量监控,切实做好中职省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经研究,省教育厅师资处和省中职师培中心将安排培训指导委员会专家和领导分别到各培训基地进行视导或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培视导工作集中于6月30日至8月20日期间进行;视导组专家、领导将出席相关培训基地的开班或结业仪式,或于培训中期召开培训学员座谈会,调研、了解情况;具体时间和分组情况见附件1。
2.各培训基地须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向视导组如实、简要地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学员报到情况、师资配备、课程实施、食宿安排、经费使用、学员状态、培训效果等)。
3.视导组将在各基地召开参培学员座谈会,在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完成问卷调研(调研问卷提纲见附件2)和总体评价。
4.各基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与视导组(省中职师培中心)联系人的具体联络工作。省中职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钱波、张志刚、何懿雪,电话:025-83758184/83758123,电子邮箱:jszzspzx@163.com ;江苏教师教育网中职教师管理平台(学校、市级、省级及基地管理员共用)工作群号:103584523;省培基地(省培基地及学校教师共用)工作群号:253801691;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大楼13楼1303、1305室,邮编:210013。
附件:1.2014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视导工作安排表
2.调研提纲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14年6月26日